在大学时修过的一门文学课上,老师第一堂课就劈头问班上的同学这么一个问题:什么是文学?当然,每个人心中对文学的定义都是截然不同的。对于 “什么是文学” 这一大哉问,我们自然可以从学术的角度切入探讨,但那会是一个无止尽的讨论,是一个无底洞的学术争论。或许是有其意义在的,但,我其实更想从个人的角度来看,什么是文学?
跟新认识的朋友自介时,我们难免会提及自己的兴趣。我总是会,似乎已经演练过无数次般地介绍道:我的兴趣是 “文学” 和 “戏剧”。不知不觉的,“文学” 似乎已变成了一种口号、一种象征,代表着我生命中的一部分。文学,从字面上看,一种可能的解释是 “文字的学问”。但,文学是一门学问吗?它确实可以是一门学问。如果是一门学问,我们似乎必须以一种严谨的态度,甚至到了戒慎恐惧的地步,去面对它、与它对话。但,如果不是,那它又是什么呢?
说白了,文学帮助我们看这世界。
就是再这么简单不过。我是这么认为的。
再过几个月,我将会成为一名华文老师,或许,也还有那么一点点的机会,成为一名文学老师。文学,怎么教?怎么学?,其实从以前学生时期到现在,都一直是我脑中不断思考的一个问题。首先,文学能教吗?或许,我应该这么回答:理论上,当然可以,任何学问都是能被系统性地教学的。但,情感上,我似乎不能这么毅然决然。文学,如果能被教,或许就不是我心中的那个文学了。可想而知,如果文学不能被教,自然也就不能被学了。
如果,文学不能被教,也不能被学,那还需要我们这些文学老师干嘛?
理想上的,也仅是理想意义上的,文学应该是被感受、被体验的,而我们这些文学老师,也就仅是身为一名引导者,引导着学生感受、体验文学。
以上,便是我的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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